(第 4 期)

青浦区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            2006 4 15

 

第二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总结

 

国务院决定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目的主要是查清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础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科学可靠依据。

本次普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是一项难度较大的调查工作。为了确保正式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上海市农普办的统一部署下,我区农普办于39326展开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我区本次农业普查试点调查选择在朱家角镇先锋、横江2个行政村调查了4个村民小组、141户农村居民、2个农业经营单位及3户农业服务性单位。青浦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村居民密切配合、调查人员辛勤工作下,目前已顺利完成摸底、登记、编码、数据处理各阶段工作,圆满完成了农普调查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基本达到了培养骨干,锻炼队伍,摸索经验,理清思路,明确任务的目的,并取得适合青浦区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的经验,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普查方案,顺利开展农业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我区试点有关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上海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农普办[2006]5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063910日召开青浦区农业普查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区第二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的启动。区发改委副主任、区农普办主任王春进到会作重要讲话。区农调队队长、区农普办副主任俞军军主持会议,并从三个方面对本次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二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三要大力宣传,营造有利于推进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区农普办副主任马道荣就有关业务报表、入户登记阶段所可能遇到的情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培训。

310会议结束后,朱家角镇农普办、两个行政村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的重要性,把试点调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当即明确各自分工、确定工作推进时点,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当天下午即着手开展试点调查工作。 

313,上海市农调队副处长庄龙德同志率队深入我区基层检查,亲自上门指导登记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了试点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本次试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区农普办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精心策划准备,制定了具体的试点工作进度表,确保试点调查摸底、登记、编码、数据处理各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

业务培训阶段于3910日进行。区农普办人员具体讲解普查方案、实施细则、指标解释、填表说明、审查关系以及现场调查、复查、质量检查方式方法。要求参加试点培训的同志,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培训期间,集中精力,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有些分类不明,界定不清,把握不准的指标,要多提问,多讨论,直到弄懂弄通。为第二次农业普查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现场登记阶段于31120日分别在两个行政村同时进行。登记采取普查员直接入户,当场询问的方式进行。普查员都严格按照上海市普查试点方案的要求及试点报表的指标解释进行填表,根据事先制定的农村住户摸底表和实地查点工作计划,对每个调查对象,逐项进行询问,按实填报每个普查指标,需要计算的项目细致计算,做到准确无误。每登记完一户农户或一个单位,普查员必须将登记内容向被调查人当面宣读。并与摸底表当面核对,防止重复和遗漏;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项目,认真核实,重新进行登记;对有疑问或把握不准的项目或指标,及时请示回报,并做好记录,不自行解释,擅自作主。同时,普查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讲文明、有礼貌,对群众不理解的登记项目或指标,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登记的普查资料,必须做到保守秘密,不向普查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或泄漏。

现场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登记工作紧张有序,按时完成,朱家角镇及先锋村、横江村普查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试点村民小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完成现场登记工作时,并将每天活动情况,遇到的难点、问题和解决办法,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向区农普办汇报工作进度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个普查人员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纪律,尽职尽责,勤恳工作,确保了试点登记工作如期完成。

质量控制和验收阶段于31526日进行。区农普办对本次普查试点实行分阶段工作质量验收制度,主要对登记阶段和手工汇总阶段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重点是农村住户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和乡镇调查表。朱家角镇农普办明确专人对每种表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在验收时不予通过,并责成被验收单位重新组织人员复核,将差错据实更正后,再次进行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区农普办最终要对各类试点报表进行复查,以确保试点登记调查工作的质量。

数据汇总和处理阶段于32728日进行。本次试点工作原计划对数据汇总和处理不作具体要求,但考虑到整个试点工作的流程的完整性,以及相关报表数据的可利用性,区农普办决定对相关报表数据进行手工汇总,具体工作由朱家角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

三、硕果累累,彰显试点工作成绩斐然。

本次试点工作旨在检验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从而研究解决普查方案实施的技术问题,探索出一套适合上海农村实际发展情况的普查方案。通过试点工作,结合青浦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本次农业普查试点发现的问题及具体解决办法作汇报,是否可行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

1.住户类普查表的调查对象需进一步明确。按照试点指标解释,住户类普查表以农村为范围,农村常住户为调查对象。农村一般指本区域内行政村地区。由于土地开发,农村三个集中,我区在近年来撤销不少行政村组建居委会,这部分居委会情况十分复杂,经过实地调研,发现大部分新成立居委会都由原来行政村组建而成,既有进入镇保失地农民,也有没有参加镇保农民,部分居委会有土地和村民小组,不少住户经营第一产业。建议把这类居委会列入调查范围作为一个普查区进行调查。按照试点方案解释,农村住户指普查小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从事第一产业和具有农业户口的全部住户。在试点中发现有部分住户户口已转为非农业且不从事第一产业,但在小区有宅基地。按方案调查口径,这部分不属于调查对象,但会遗漏宅基地调查,不能全部反映农村宅基地情况,与调查目的相背。我区在试点中对调查对象作了进一步明确,即只要在农村户口、经营第一产业、拥有宅基地三个条件符合任一条件既为调查对象。

2.非住户类和农业服务业企业调查起报点提高。当前我区农业服务业企业数量不多,大多数情况已掌握,相当部分农业单位不属于任何一个普查区,例各镇兽医站,农业服务中心,这部分单位经营地都在集镇区,不在行政村区域内,由普查区进行登记,容易造成漏报。与此同时,相当部分经营企业经营地跨越多个行政村。建议非住户类和农业服务业企业普查由镇级普查办负责登记,为防止遗留,可在摸底阶段,把各镇企业名单下发到各行政村,由村普查指导员进行核对复查,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

3.普查表设计有待进一步规范、合理和科学。本次试点调查表式中,审核、逻辑关系不强。设计风格有待改进,例:人记录每列要有编号,每行要有序号,分类填报指标之间竖线要加粗(是否学生和户籍之间);人记录中编码格下移,增加文字填写空间,便于人口审核;增加填表人,审报人和调查时间等信息;增加有关提示性说明,例:“是否学生”中,在“1是”加入“→结束”,部分填跳指标应说明。指标设计加强逻辑性,以便在检查和计算机审核中加以控制,减少数据差错。例:在户记录中增加本户“总人数”指标;在耕地总面积加上“流入”“流出”指标;在种植情况中加入“总计”等。对部分指标可以适当删改,例:户记录中,户类别可删除,可以通过人记录中户籍指标进行分组,H7养老保险情况可以通过个人情况汇总得到,也可删除;数值指标分组偏小,不能真实反映农村住户、收入和支出情况,应把数值适当调整。

四.精心总结,凸现试点工作成功经验。

通过试点,进一步了解了农普工作流程,熟悉农普指标,理解农普目的。现就农普组织实施、宣传工作、小区划分等方面提出几点建议,供参考。

1.有关农普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配置的建议。我区村民小组规模大部分在3050户,少量村民小组在30户以下及60户以上,通过试点了解,近10%的农户可以在白天进行登记,40%的农户可以在双休日登记,50%的农户利用晚上休息时间进行登记,平均登记1户农户约20分钟,按照试点工作推算,每个普查员在10天登记时间中,完成3050户应该没有问题,但大部分工作要通过晚上完成。考虑到现有行政村大部分由原二个行政村合并而成,建议每个行政村设立二名普查指导员,分别从原有行政村人员中产生,一方面熟悉农户基本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到部分村民小组规模较大,可由指导员和普查员两人进行登记,确保按时完成登记工作。对非住户类和农业服务业企业建议以镇为上报点,这样一方面在普查员培训中,只要培训住户类普查表,在减少培训量的基础上实现突出重点,提高培训效果,另一方面又可对非住户类和农业服务业企业实现专人调查,确保数据质量。

2.有关农普宣传工作的建议。农普工作主要涉及农户,宣传工作针对农村实际情况,采用贴近农村生活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在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宣传的基础上,在行政村主要道路、活动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农村地区中小学中开展农普知识宣传课,致调查户的一封信进行适当改进,在信上印有2007年日历,增加实用性,提高宣传效果,宣传活动日发放印有农普知识的气球、小礼品等。宣传工作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适合农村居民的特点,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为农普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环境。

3、对以村民小组为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图的建议。对以行政村(居委会)作为普查区,以村民小组作为普查小区没有异议。但是考虑到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村民小组之间相互交叉,大部分村民小组不能封闭绘制地图,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绘制小区图来防止不重不漏没有太大的实际效果,鉴于当前各村民小组的生产队长对本组居民家庭情况、本组耕地经营状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况了如指掌,建议本次普查以各村民小组的生产队长作为各普查小区普查员,进行普查登记工作,不需要绘制普查小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