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统计和管理中的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单位隶属关系

指与上级行政机构的从属关系。

 

3 编码方法

采用两位数字代码表示隶属关系的名称。

 

代码

隶属关系名称

说 明

10

中央

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机构,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其所属机构

20

包括自治区、直辖市

40

市、地区

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直辖市辖区(县)

50

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旗)、旗、县级市

60

街道、镇、乡

 

61

街道

 

62

 

63

 

70

居民、村民委员会

 

71

居民委员会

 

72

村民委员会

 

9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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