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5301000-2008-037 关于建立青浦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

青统〔200819

 

区政府:

为加强对全区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促进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提高区各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和支持,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数据信息整合和统计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健全,促进各部门统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和秩序,结合我区实际,建议区政府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1、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依法执行统计制度,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执行联席会议决定的情况。

2、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和交流,提高各部门统计的质量和效率,整合人口、土地等各部门统计信息资源,建立统计数据共享平台。

3、对节能降耗等市级以上重要的监测、评比、考核指标定期进行分析评估,保证全区重要统计数据数出一门、真实可信。

4、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研究解决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和人口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中各类问题和困难,同时对现代服务业统计、节能降耗等专业统计实施推进过程碰到的突出困难进行研究解决。

5、交流各部门统计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其他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协商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

主要由区府办、综治办、研究室、发改委、经委、外经委、农委、建交委、科委、信息委、人口计生委、国资委、公安分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局、体育局、市政局、环保局、房地局、水务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机管局、工商分局、税务局、技监局、药监局、社保中心、电信局、青浦工业园区等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担任。联席会议设办公室,由区统计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同时确定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综合统计人员为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有关工作。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程序

1、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区领导指示不定期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范围根据议事内容和实际情况确定。

2、成员单位需要联席会议商议的议题,应在联席会议召开前将相关资料送办公室,统一提交会议商量。

3、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报请区政府审核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按部门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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